当头一棒又一棒。继宣布将于12月4日对进口多晶硅及其衍生品实施最低进口价格及额外关税措施之后,美国再次出台管控政策,对进口多晶硅及其衍生品实施临时进口限制,以遏制进口商提前囤货行为。
当地时间9月24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临时最终规则,针对多晶硅及其衍生品出台反囤货管控措施。该措施已于9月22日生效,有效期至12月3日。
BIS表示,贸易数据显示,自8月6日232关税条款发布之后,部分进口商的多晶硅周度进口量较历史均值大幅飙升,囤货迹象明显。为防止企业在新规落地前提前大规模备货,影响关税和限价政策的落地效果,美政府紧急推出管控措施。
此次管控措施对存量备案进口商和新增备案进口商实施两套差异化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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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8月6日前已完成海关备案的存量进口商,美国商务部将持续监测其进口数据,综合对比其多组历史指标(8月6日后累计及周均进口量、2026 年 1 8 月周均进口量、2025 年全年周均进口量),同时核查企业是否使用无实际多晶硅进口业务的关联主体、或是新备案进口商开展进口业务。
一旦认定进口商的进口规模显著高于历史平均水平,美国商务部将书面通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禁止该企业在12月4日前办理进口多晶硅类产品的入境报关手续。不过被限制的进口商可提交材料申请进口禁令豁免。
而对于8月6日(含)之后注册的新进口商,由于缺乏可计算的历史数据,在无美国商务部的豁免批准之前,这些公司的进口将被实施限额,每周最大进口量为:多晶硅不超过12kg,硅片不超过7kg、光伏电池2000片,组件55件。一旦超过上述限额,企业后续进口将被暂停。
同时新政明确,禁止通过注册多家进口商分拆订单规避限额;报关行(中介机构)如协助进口商规避囤货管控,将面临罚款、牌照吊销等处罚。
对于新增备案进口商和已被下达进口禁令的存量备案进口商可向美国商务部提交豁免申请。申请文件需要披露企业股权、实控人、进口货物用途、商业合理性,并作出不囤货书面承诺。美国商务部将在收到申请的14天内完成个案审批。如果企业可以证明进口具有真实商业需求,就有机会解除进口限制,按照存量进口商标准开展业务。
作为多晶硅生产大国,自美国8月中下旬颁布232补充条款颁布以来,中国的海外多晶硅市场需求出现明显增长。海关数据显示,8月我国多晶硅产品出口量达3238.4吨,同比增长38.1%,环比增长38.15%;均价为11.55美元/kg,同比增长6.9%,环比增长6.85%。
但国内多晶硅市场目前仍处于偏弱运行。尽管硅料企业挺价意愿坚决,普遍以完全成本作为底线报价。硅业分会于9月23日更新行业最新多晶硅报价,复投料成交均价为4.30万元/吨;颗粒硅成交均价为4.03万元/吨。但整体来看,下游除刚需采购外,企业仍有原料库存,大规模集中采购尚未启动。

当前港股配资交易门户,随着各企业生产调整方案逐步明确,行业供给端收缩预期进一步强化,预计自10月起,行业总体开工负荷预计降至35%左右。后续行情也需视减产计划执行力度、下游需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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